BUD 企業支援計劃 – 自貿協定計劃(前稱東盟計劃)

好消息!!!
BUD東盟及自貿地區
專項基金資助金額
最高達600萬!!
由2020年1月20日起,東盟計劃已升級為自貿協定計劃,加入了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 (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格魯吉亞、澳門和新西蘭。
除了內地計劃進行了優化措施外,BUD在政府於2018年8月1日新增了東盟計劃。東盟計劃包含十個國家: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文萊、印尼、柬埔寨、老撾、越南。資助金額高達400萬。讓香港企業提升在東盟市場的競爭力,促進在東盟市場的業務發展。
BUD企業支援計劃 – 自貿協定計劃資格

為了進一步支持本地企業應對香港經濟所面臨的挑戰,2019-20年預算案建議向BUD專項基金注資十億港元,並將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適用地域範圍擴大至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進一步擴大基金的資助適用範圍至涵蓋所有在及將來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即原有的「內地計劃」之外,亦推出「自貿協定計劃」(「東盟計劃」被納入其下)。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市場,財政司司長在2021至2022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建議向「BUD專項基金」再度注資十五億元,以增加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四百萬元增至六百萬元;以及進一步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所有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及/或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共三十七個經濟體。如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政府計劃按以下時間分階段擴大「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
第一階段(2021年7月)涵蓋日本及韓國
第二階段(2022年第一季)涵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墨西哥、荷蘭、瑞典及英國
第三階段(2022年第二季)涵蓋科威特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BUD專項基金所需申請文件

1.申請表格之軟件檔(MS word 格式,中文或英文版本)
2.經申請企業之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
3.其他證明文件:
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項目上限

內地及自貿協定計劃最多40個核准項目,每個項目須於24個月內完成。
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

港幣100萬元正
BUD專項基金 – 自貿協定計劃申請程序

BUD專項基金 – 自貿協定計劃適用範圍

BUD專項基金有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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