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10月31日,遙距營商計劃將在其專用網站上開始接受申請。提交申請後,香港政府或秘書處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補充資料。 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所需的補充資料,其申請將被視為未完成,而在申請人提供所有補充資料之前,該申請並不會被處理。
此外,每個申請將根據以下的標準,獨立地進行評估:
擬議項目與申請人業務的相關性
項目預算的合理性
項目實施細節的合理性
提供資訊科技解決方案的服務承辦商能力,以及他們是否持有不良記錄。
從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10月31日,遙距營商計劃將在其專用網站上開始接受申請。提交申請後,香港政府或秘書處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補充資料。 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所需的補充資料,其申請將被視為未完成,而在申請人提供所有補充資料之前,該申請並不會被處理。
此外,每個申請將根據以下的標準,獨立地進行評估:
擬議項目與申請人業務的相關性
項目預算的合理性
項目實施細節的合理性
提供資訊科技解決方案的服務承辦商能力,以及他們是否持有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