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或是否已在內地有業務運作,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
「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的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在基金的申請期內,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三個核准項目。每家企業在「BUD專項基金」下的累積資助上限為50萬元。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或是否已在內地有業務運作,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
「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的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在基金的申請期內,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三個核准項目。每家企業在「BUD專項基金」下的累積資助上限為50萬元。